用死里逃生换来的十五天假期,周序没有用来醉生梦死,他每个清晨都会早早起来,和戴瑶一起煮小米粥,煎荷包蛋,或者下饺子,蒸包子,然后去哄汐汐起床,给她穿裙子,扎辫子,陪她刷牙,洗脸,吃饭,一切准备就绪,他便抱着汐汐和戴瑶一起出门,先送汐汐去幼儿园,再去店里陪戴瑶卖衣服,完全就是个顶配的居家好男人。
“你为什么不多睡一会呢,天气这么热,早餐放一放晚点吃,也没什么关系的。”戴瑶心痛周序,她不确定周序有没有从那个事故中走出来,她只是单纯的认为,尽可能多的睡眠,对周序是一定有帮助的。
“我一介穷苦百姓,娶了个天仙似的人物,就像是穿了件打满补丁的马褂,偏偏戴了块几十万的劳力士,谁看了都会说这是偷的,所以,我的全部家当,就属你最值钱了,再不好好珍惜保养,实在是暴殄天物,要遭五雷轰顶的。”
戴瑶开心的笑了,她笑,是因为周序不仅在床上恢复了正常,他原本张口就有的甜言蜜语也回来了,这些应该可以说明,周序已经接受了自己身为尘世间蝼蚁的事实,而那个事故留下的后遗症,也被彻底治愈了。
周序又陪戴瑶进了次货,这一回,他们逛得是二楼,在南区十三街尽头的一家小店里,戴瑶久久驻留,不肯离去,她的眼睛发着光,放着彩。
这家店子挂满了棉质的上衣,衣服有些旧旧的感觉,不像其他店里的服饰,闪着新鲜亮丽的光泽。连周序这个门外汉也看得出来,这些棉质衣服的风格似乎和别家店有很大不同,它们有的偏冷色调,朦胧、典雅、温柔,有的偏暖色调,时尚、成熟、干练,有的很有女人味,有的中性化一些,有的又偏于男性化,更加奇特的是,每一种款式的衣服,只有一件。
剩下的时间,周序和戴瑶都是在这家店里度过的,戴瑶亲自试穿这些衣服,每一件她都想试,试过后,每一件她都想要。
当听那个卖衣服的漂亮嫂子说,店里所有的衣服一律只卖十块钱的时候,戴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她连着问了三遍:“真的都只要十块钱么。”
“对,这些都是外贸打版用的,也就是样品,所以看着有点旧,也都只有一件,你要是喜欢,拿一百件以上,可以算九块钱。”漂亮嫂子的眉毛描得很细很长,眼晴是丹凤眼,口红是橘色的,相比于正红色来讲,显得时尚而不落俗气。
“我好喜欢你家衣服哟。”戴瑶开心起来,简直和有糖糖吃的汐汐一个样。
俩个女人聊起了衣服,立刻化身为相声演员,你来一句,我来一句,唠唠叼叼,喋喋不休,听得周序直翻白眼。
戴瑶把口袋掏空了,大约拿了三百来件衣服,花了近三千块钱。
“今天来打货的人好像比上次还多一倍,上次脚下还能瞧见地板,这次低头一看,满眼都是三寸金莲。”周序感慨道。
“因为今天是周五呀,人当然会比平时多,卖衣服的都赶过来拿货,好趁着周六、周日多赚一点。”即使室内有空调,戴瑶身上的短杉还是被汗水浸透了。
周序拉着拖车,拖车上有一大袋子衣服,他再次陷入了女人的围攻之中,只不过,上次还有些许回旋余地,还可以左右腾挪,而这一次,他只能硬着头皮打肉搏战了。
冲杀了几回,周序便知道,一味避让是没有用的,男女授受不亲的法则,在五福城里得不到任何尊重,这个地方只尊重强者,同样拖着大包小包们的女人们昂首向前,寸步不让,他受到了她们身体各个部分的挤压和撞击,胳膊、手腕、胸膊、大腿、臀部、脚丫……
“□□”、“浑帐”、“妈的”、“去死”
,周序的耳朵里充斥着叫骂声,他的身边,老的,少的,美的,丑的,黑的,白的,到处是英勇无畏的女斗士,戴瑶紧紧跟随周序,拼尽全力为老公保驾护航,几乎一刻不停的推开从侧面袭来的推车,或者是胳膊、大腿。
出了五福城,来不及喘口气,立即有一帮“扁担”围了上来,周序找了一圈,有些失望的道:“怎么不见那个带小女孩的瘦扁担。”
这已经是戴瑶第七次来进货了,她对周序道:“我后来也只见过他一回,他说小姑娘被接回老家去了,估计啊,他又寻到了新的工作,毕竟对年轻人来说,挑扁担不是长久之计。”
妻子竟然独自来进过五次货了,想着刚才的“战斗”经历,周序不由得既心痛又内疚,他暗暗下了决心,以后的每次进货,他都要陪妻子来,他不能让妻子受这样的苦,遭这样的罪。
七月七日,骄阳似火,史晓明抽空去了趟裁缝街十六号,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来探望郝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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